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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思潮衝擊下的宗教觀

莊祖鯤

      自中古世紀以來,西方基督教國家一向把基督教視為獨一的、絕對的、排他的、超越的,也是唯一擁有從神而來的啟示的宗教。其他的宗教則或被認為是迷信的(如原始部落的精靈崇拜),或是低俗的(如民間宗教),或是不完全的(如佛教),有些甚至被認為是異端(如回教)。

      啟蒙運動之後,使人們對於宗教的觀點逐漸傾向相對主義。有些思想家(如馬克斯)甚至認為,宗教將被理性所取代,最後完全消失。但是稀奇的是,二十世紀後半,我們卻看見宗教熱潮在各地風起雲湧。不但是所謂的「落後地區」,連歐美國家也有宗教復興運動;也不僅是基督教在南美洲、韓國各地有大復興,回教、佛教也有他們的復興運動;新興宗教是如此。

同時二次大戰後,由於殖民主義的結束,人口的大量遷移,目前世界的宗教「版圖」不再像以前那樣截然劃分了。在西方國家的大城市裡,基督徒會與回教徒、佛教徒、印度教徒在街上摩肩接踵地來來往往。因此,所謂的「異教徒」不一定是在遙遠的他鄉,而可能是近在眼前的。

因此,目前的宣教所遭遇的最大挑戰之一,將是如何去面對各種「異教」的問題。而後現代思潮的流行,使人們懷疑絕對真理(宗教是其中之一)的存在,更使人們越來越傾向於「殊途同歸」的立場。基督徒要如何回應這種趨勢呢?

一般來說,基督徒對異教有三種可能的立場[1](1)多元主義;(2)包容主義;(3)排他主義。

 

1. 多元主義(Pluralism)

      這種多元主義的立場又稱為「相對主義」(Relativism)[2],其中最有名的支持者包括John Hick, Paul Knitter等人,他們都是自由派的神學家。基本上他們認為,各種宗教都是嘗試對人生的問題及真的「實體」(Reality)提出解答,因此好像「瞎子摸象」一樣,結果人言人殊,莫衷一是。其實,每一種宗教都受自己的文化及時空環境所侷限。歸納起來,多元主義者的主要立場是:

      (1)認為所有的「啟示」主要都來自於宗教經驗。因此主張聖經只是眾多「啟示」中之一,固然對基督徒而言是有幫助的,但是對其他人而言卻是沒有權威性的。

      (2) 認為有關基督「道成肉身」的教義,是來自於神話。他們覺得如果基督真的是「神成為人」,帶來了救恩,那麼得救之路就只有藉著耶穌基督了,殊途同歸也就不可能了,因此他們堅決反對這個教義。他們認為「道成肉身」的教義,是門徒們藉著自己的回顧而「發明」出來的教義。

      (3) 認為「得救」是所有的宗教的本質。他們強調,基督教的得救之道不是唯一的,而是諸多途徑之一。

(4)他們的宗教立場由「基督為中心」(Christocentric),轉移至「拯救為中心」(Soteriocentric)。因此宗教是人類尋求拯救、解放或終極圓滿的各種途徑。

(5)神是無法認知的「未識之神」。他們以康德的觀念為出發點,認為神是無法被人的理性所認知的。因此在不同的宗教傳統裡,人對神的認識往往是不充分的、差異極大的,甚至誤導的。

在這些前提下,他們認為所有的宗教都是同樣地有價值,每一個「教主」或先知都和耶穌一樣重要。他們反對任何要設法使人改變信仰的企圖,但是也沒有要任何人放棄他自己原有的信仰。

這種多元主義可以說是後現代思潮的產物,而福音派能夠瞭解多元主義者對那些一生中從未有機會聽到福音的人靈魂結局的關心,但是認為多元主義者放棄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特質,因此當然這種立場是不被福音派學者接受的。

 

2. 包容主義(Inclusivism) 

      這種包容主義的立場又稱為「成全主義」(Fulfillment),他們一方面相信基督乃是神最高、最完全的啟示,但是另一方面又認為神能透過「普遍啟示」(General Revelation),讓異教徒也有機會得救。他們基本的立場是:

      (1)他們認為普世應該都有機會接觸到「拯救」之道。他們確信聖經的教訓明白地指出,萬人都有得到拯救的機會,但是這並不等同於自由派神學的「普世得救論」。

      (2) 他們認為基督徒與「信徒」有區別。「信徒」乃是那些相信神,卻不知道有關耶穌其人其事的人。這些「信徒」仍然是因著基督的贖罪祭而得救的,但是他們可能對歷史上的耶穌一無所知,正如舊約中許多聖徒一樣。其實這種「信徒」的觀念,與天主教在「梵諦崗二次大會」上所提的「隱藏的基督徒」 (Anonymous Christian)觀念類似。

      (3) 他們相信在異教中也可能有「拯救」。他們認為雖然異教是不完全的,甚至有錯誤,但是神仍然可能施恩與人。因為從羅馬書2:6-8來看,神既然不偏待人,要以「永生」賞賜所有尋求神的人,那麼拯救之門應該是敞開的。

      (4) 他們相信「普遍啟示」可能帶來「拯救」。他們並未貶低「特殊啟示」的價值,只是強調普遍啟示」既然出於神,也就應該有拯救的能力。

      (5) 他們相信集體性的「揀選」是為了服事。他們不認為「揀選」是為了「個人得救」的目的,而應該是為了服事神、服事人。

      (6)他們支持「死後得救」(Postmortem)的觀念。有些人依據彼得前書3:19-204:6,認為人死後仍有接觸福音,甚至得救的機會。

      雖然這些包容主義者常常從聖經中來找他們論點的依據,但是他們對「普遍啟示」、「死後得救」、「隱藏的基督徒」的看法,仍然不容易被福音派所接受。

 

3. 排他主義(Exclusivism)

      這種排他主義是福音派教會傳統的立場,而且是完全依據聖經的。這種「除祂以外別無拯救」(4:12)的立場,以及堅持「特殊啟示」是得救的必經途徑,是排他主義的特色。他們的主要神學立場是:

      (1) 他們相信在得救的經驗上,「神的話」是絕對必要的。換句話說,「特殊啟示」在排他主義者看來是無可取代的。

      (2)他們認為「普遍啟示」沒有拯救之能。因為「普遍啟示」太曖昧,又因人罪性的扭曲,無法引導人邁向得救的知識。

      (3) 他們相信對基督的信心,應該在死以前就表現出來。也就是說他們否定「死後得救」的觀點,認為包容主義者對彼得前書3:19-204:6的解釋有偏差。

      (4)他們認為失喪的人是自己選擇的結局。正如羅馬書2:12-15所指出的,沒有機會聽到福音之人的被定罪,不是因為他們拒絕了歷史的基督,而是他們拒絕神寫在他們心裡的「律法」(良心)

      (5)他們認為在異教的信仰中沒有「拯救」。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在排他主義者中,也還有三種不同的分支[3]。第一種是「期望派」,他們希望神會為那些沒有機會聽福音的人,預備其他的救贖之路。第二種是「實在論」(Realistic)者,他們雖然看出其他宗教的價值,但是仍然堅持異教裡沒有救贖。第三種是「死硬派」,認為不但教裡沒有救贖,也沒有任何價值,甚至是屬魔鬼的。

 

4. 反省與回應

      在後現代思想的衝擊下,基督徒應該如何去面對異教的挑戰?很顯然的,上述「多元主義」及「包容主義」的立場,已經背離了聖經的基本教訓,是我們不能苟同的。但是基督徒若採取「排他主義」的立場,是否又會太強硬?太不合時宜?

      首先,我們不必為我們持守「有絕對真理」的立場而感到畏縮不前,這是我們不容置疑的信念。其次,既然有絕對真理,我們將各種宗教中予以批判式地「評比」,並沒有什麼不對。反之,不分青紅皂白地將所有宗教視為一樣的美好,乃是推卸責任的鴕鳥政策。第三,我們必須承認,過去基督徒給人一種傲慢、無知的印象,乃是我們的態度有問題,而不是我們的信念有問題。我們往往在對其他宗教一無所知的情況下,輕率地批評這些異教,這種態度是會引起反感的。

      因此,我們需要的是宗教間真誠的「對話」(Dialogue)。「對話」不是要放棄我們「排他主義」的立場,而是要虛心地聆聽,去瞭解各種宗教的前提、經驗和掙扎。這種「知己知彼」的功夫,是我們要向異教徒傳福音的預備工作。所以,我們仍然應當大膽地宣揚我們所堅信的福音真理,但不是以法官或律師的身份,而是以見證人;不是戰士,而是談和的特使;不是灼灼逼人的推銷員,而是主耶穌的大使[4]


[1] Ebbie Smith, “Contemporary Theology of Religions,” in Missiology (edited by John M. Terry, Ebbir Smith and Justice Anderson), Broadman & Holman, 1998, p. 416-33.

[2] David J. Bosch, Transforming Mission, Orbis, 1991, p. 481-82.

[3]  “Contemporary Theology of Religions,” p.429-33.

[4] Transforming Mission, p.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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