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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英倫區華人教會伙伴式的宣教事工

莊祖鯤

一.同心合意

            《腓立比書》一章三至六節:「我每逢想念你們,就感謝我的神;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的祈求。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英文《聖經》把「同心合意」譯成「你們在福音的工作上是伙伴」(of your partnership in the gospel)。這段話對腓立比教會而言,可能是單指他們;但在保羅而言,可能指腓立比教會是馬其頓眾教會的其中一個,所以保羅的「同心合意」也包含腓立比教會與其他教會的配搭。腓立比書教會可以指一個教會,但腓立比城的人口在發展過程中,是一個城一家教會,好像今天聚會所強調的「一城一會」,事實上,一城不可能只有一個聚會點。若按聚會所的說法,他們在臺北只有一家教會,但有三十多個聚會點。因此,腓立比教會是一個教會,卻有不同的聚會點,「同心合意」就是指這些不同的聚會點同心作一些事工。因此,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聖經》上的教會模式應是伙伴式的關係。全美國(U.S.A.)有一千多家華人教會,但卻約有三份之二是獨立教會,這不同於全球華人教會的情況。獨立教會的好處是由自己「當家作主」,但缺點是自己作不來便不作。由於是獨立,所以誰也不管誰。

            整個美國東北紐英倫區(New England)有二十六家華人教會,而大波士頓(Boston)區就有十六家教會,其中只有一半左右的教會有宗派背景,而規模較大的教會卻都是獨立教會。若在美國的華人浸信會要找其他的浸信會幫忙,便恐怕很難,因為遠遠的同宗派教會,還不及隔壁另一宗派教會的幫助來得容易,所以中國人說得很對:「遠親不如近鄰。」

            當保羅為腓立比教會禱告時,是「歡歡喜喜的」,因為他們一直在福音事工上是同心合意、彼此配搭作伙伴,所以他的心因此得到喜樂。若眾教會同心合意推動宣教,我相信神的心也會如此。

 

二.宣教的四種形態

            《使徒行傳》一章八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

這是耶穌在地上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我稱這句話為「宣教的四種形態」。我們可以從文化及地理上去理解這句話。「耶路撒冷」是由本城本地開始,本城本地的事工就是地方教會的事工。「猶太全地」的工作一定需要眾教會共同合作,必須有伙伴式的合作。「撒瑪利亞」在地理而言不遠,但文化上較遠。最遠當然是「直到地極」。四者在文化上是由近至遠,漸漸跨越文化。猶太人在耶路撒冷當然沒有甚麼文化差別,和在猶太地的猶太人當然也沒有甚麼文化差別,撒瑪利亞則是指本地不同文化的人。

華人教會的最大弱點是:我們寧可差人到另一個文化的國家去宣教,卻很難對隔壁的異文化朋友宣教。耶穌說福音的事工有四種,我稱它為「整全的宣教事工」,缺一不可。每家地方教會都必須問自己:我們的「猶太全地」的事工是甚麼?作了多少?我們有否作「撒瑪利亞」的事工?作了甚麼?我們在「直到地極」的事工上,參與了甚麼?我發現大多數參與宣教的華人教會,都有作本地本城和海外的事工,但最缺少人作「撒瑪利亞」型態的事工。當然,這四種事工也都需要各教會共同合作。

 

三.本地福音工作

            基本上,在整個美國約一千家華人教會中,有地區性教會聯合事工的不少。但是我的經驗是:地區越大,教會越多,聯合事工可能越少。我們紐英倫區較少聯合舉辦佈道會,因為在北美,福音營比佈道會的效果較好,這是眾牧者一致認同的。福音營通常有許多慕道友,去年我們教會主辦的福音營有七百至八百位參加,其中慕道友佔三百五十人。我們只收全部費用的三份之一,另外的三份之二靠自由奉獻。感謝主,我們教會十六年來從來沒有補貼一毛錢,通常都是有餘的,這是一種信心的功課。我們教會主辦了十五年福音營,同工由我們教會一手包辦,各教會只需帶慕道友來參加。我們在聚會中有小組活動,分組方法是按教會分組。若某教會有十位朋友參加,他們便需派一位小組長來。由一家教會主辦的好處是人力動員較為容易,而且開同工會時,不需與其他教會的同工互相遷就時間。

 

四.海外宣教工作

(一)聯合短宣隊

我們過往六年都有大學生到中國大陸教英文,由我們教會主辦,意即由我們召募、推動、訓練等,各教會都可派人參加。六年前我們對香港的某一差傳機構說:「我們波士頓區包辦中國某城的團隊,保證一定會有一隊足夠人數的隊伍,你們不必再從其他地方召募隊員。」因為差傳機構所召募的短宣隊多為「雜牌軍」,由不同地方的人組成,所以相互不太熟絡,我們亦很難想像他們可以在短時間內變成親密戰友。由於我們了解這個困難,所以我們的短宣隊雖然來自波士頓的不同教會,但會先有數個月的培訓,讓他們一起禱告、認識,使團隊精神在出發前已建立起來,減少磨擦和隔膜。

            我們短宣的基本原則是「定時、定點、定人」。「定時」指經常定期去短宣。「定點」指我們去短宣的地點是固定的,有長期性的承諾,這才能對當地人有真正的幫助,與他們建立一種互信的關係。「定人」指由某些教會固定舉辦,雖然隊員有變動,但是經驗可以傳承。

(二)聯合宣教年會

    另外我們紐英倫區已辦了三年聯合宣教年會,我們會邀請其他教會合辦。波士頓地區按教會的規模而言,大概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種是連大帶小超過一千人的教會,共有兩家,即郊區的聖經教會,和市區的波士頓華人佈道會。第二種是三百至五百人的教會,約有五、六家。第三種是百人上下的小教會。有許多小教會通常沒有宣教基金,不能作宣教工作,卻不表示牧者或信徒沒有負擔。所以我們舉辦聯合宣教年會的目的,是透過這種方式,使各教會都可以參加,以至推廣宣教的概念。

(三)聯合差派宣教士

如果本地有人願意獻身作宣教士,紐英倫區眾教會有一個默契,會共同支持這些宣教士。共同支持指各教會依據能力及負擔,決定支持金額。譬如說我們的教會今年支持宣教士的經費是三十萬美金,且是每年繼續增加的,所以有許多人申請,每年我們可接納三至五位新的宣教士。當申請人有十位時,在篩選的過程中,會優先支持紐英倫區的宣教士候選人。當批核後,再由每家教會決定經費。目前紐英倫區有五家教會已設立宣教基金,在這五家以外的教會縱然沒有宣教基金,卻有人願意獻身作宣教士,其他教會也會自動支持。若每家教會支持十份之一,五家教會便支持了百份之五十的金額。如果宣教士的母會再多支持一點,便有百份之七十至八十的金額。這位宣教士就可以很快去到工場。因為宣教士最大的難處是募捐。我知道現在美國大部份宣教機構都有一個規定,若募捐金額不能達到百份之一百,宣教士便不能上工場。所以有些宣教士募捐了三年,到最後卻因募款不足而放棄。因此我們才認為應該以這種方法,來鼓勵那些有志宣教的弟兄姊妹。

 

五.伙伴式宣教工作的優點

(一)合一的見證

弟兄姊妹在出外宣教後,彼此關係有突破,且很享受其中的經歷。我發現這對我們教會的英文部事工有一個很正面的影響。因為美國第二代華裔的英文很流利,不一定選擇到華人教會的英文部聚會,通常到最後才會選擇到父母的華人教會聚會。他們有身份認同危機。但當我們在宣教工作上推動合一時,他們便慢慢感受到自己是「基督的身體」的一部份。從宣教的角度而言,他們的雙元文化身分其實可以變為他們的資產。因此落實合一的見證,對教會的增長有直接的幫助。

(二)教會資源的整合和運用

例如宣教基金,如何集中不同教會的宣教基金來幫助願意獻身的宣教士?整合和運用便很有幫助。因為有些小教會只有很少的資源,卻有許多人願意獻身;大教會則有錢,不一定有人。這可以令不同教會的資源,有更好的分配和運用。

(三)推動地方教會的宣教事工

有些教會在宣教工作上可能起步較慢,亦有許多華人教會還沒有開始作宣教工作。如果地方教會能夠作一些聯合事工,我相信果效雖然不能立竿見影,但必會漸漸感染開去,令更多人有宣教的異象和負擔,促使各教會都願意投身宣教。

(四)減少宣教士的奔波

宣教士通常四年會有一次回國宣職的機會,但他們回國後多數都不會休息,而且疲於奔命。因他們回國後要到不同教會辦分享會,這成為他們的重擔。所以傳統的募款的方式和結果對他們形成一種難處。如果他們主要經費來自同一地區,則可大大減少回國宣職時,勞碌奔波的狀況。

(五)促進地區性教會增長

這是一個副作用,因為推動宣教不是為了教會增長。紐英倫區對過去所作的檢討發現,幾乎每一家紐英倫區的華人教會人數都增長,只是多少略有不同而已。我相信透過彼此合作、合一的見證、有效運用資源等因素,神的恩典亦賜福在其中。若我們按照合神心意的方式事奉,神不會不賜福給教會。合作時不分你、我,神便賜福,令彼此共同增長。我不希望見到的是,在一個地區,某一家教會獨長,而其他教會都萎縮。這表示「羊」跑掉了,但是對神的國度卻沒有幫助,亦形成地方教會之間的不和。當我們彼此合作,一同禱告、相交時,我們都能彼此學習,互相得益。 

(作者為波士頓真理堂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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